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逾期后银行不联系你的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房子抵押贷款无力还,怎么办?1、申请延续展期。
如果实在是资金周转不灵,暂时不能拿出钱来还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宽限期。
一般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银行会同意将还款的日期延续在一定的期限。
2、向亲朋好友借钱还贷。
如果经济困难,但又不想房子被拍卖的话,可以先向亲戚朋友借钱还了银行的贷款。
亲戚朋友在人情方面可能多多少会给予帮助。
3、抵押物被拍卖。
如果实在穷尽所有办法。
都无力偿还贷款的,只好让银行拍卖房屋。
通常拍卖房屋的价值会比市场价格要低,所得的价款会优先偿还贷款,剩余的部分才会返还本人。
所以,不到最后,都不要走到拍卖房屋这一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物不足以还贷款怎么办银行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债务依旧由债务人进行清偿。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约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
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小编补充: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
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 公债、人寿保险等。
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
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
后者如土地、建筑物。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
为了便于保管和发挥其效用,依法或依双方当事人约定亦可由抵押人保管,但抵押人不得就同一担保价值再度抵押,如遇抵押物被扣押、灭失等情形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其与典物、质物近似但有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抵押物的占有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而典物和质物一般都要转移占有。
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
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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