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信用卡纠纷失信执行人名单、最新规定和相关消息汇总,了解逾期问题相关最新政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解除失信名单的 有:
第一,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第二,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第三,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第四,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第五,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 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 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解除失信人名单的 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 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
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