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分期还款利息怎么办?如何解决强制执行分期还款利息的债务问题?本文提供解决强制执行分期还款利息问题的 和建议。了解强制执行分期还款利息会面临哪些风险和后果,以及如何规避利息和法律纠纷。
可以。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7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1、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具体计算 :
(1)执行款 清偿的法 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清偿的法 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