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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借钱不还的人,是否需要去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所在地法院吗? 这是一个法院管辖案件的问题。
按“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来处理! 首先,被告所在地(身份证上的地址)法院有管辖权!或是说被告所在地法院可以受理!其次,借钱地点(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亦有管辖权!前提是原告能证明这个地方是“借钱的地方”!再其次,借钱时原被告约定了管辖法院!这一点也需要原告能证明!还有,如果被告在非身份证所在地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亦有管辖权!这一点需要社区和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总之,以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法院起诉!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借款合同当中是否约定了管辖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了法院管辖,那么首先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处理,比如合同约定了提交仲裁机构仲裁,那么该纠纷就只能去仲裁,而不能去法院起诉。
或者合同约定了去甲方所在地起诉,那么就不能选择去乙方所在地起诉。
如果合同当中没有做出约定,则按法定管辖处理。
借款纠纷的管辖地分为两个,一个是合同履行地,另一个是被告所在地。
如果有合同履行地的一般先以合同履行地为准,作为合同履行地,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作为借款纠纷,合同履行的一般为接受货币的一方,但这里的接受指的并不是将款项借出由债务人接收的意思,而是说该款项如果归还的时候是由债权人来接收该归还款项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借款纠纷的管辖,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也就是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借钱不还,法律规定是需要你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被告所在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地或者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这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
如果他不还钱时,你不想去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的话,这就需要你提前未雨绸缪,在与对方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一下如果发生纠纷,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基层法院管辖,这个时候发生纠纷了,你就可以不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直接去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之前的那个叫法定管辖,这个叫约定管辖,但是约定管辖也不是怎么约定都可以的,需要有几个地方注意,且听我一一讲解。
一,借款合同的法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的法定管辖法院就是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
那么什么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呢:
无非指的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户籍所在地理解起来很简单,就是指的是被告身份证上面写的地址,通常指的是被告的老家。
也就是说假如被告户口是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你就可以去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起诉了。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离开户籍地,在某一个地方生活满一年了并且现在还在这个地方生活,这个时候这个地方所在的法院,也是可以管辖你们之间的借贷案件的。
比如被告户籍地是长春市南关区的,但是他已经离开南关区,现在在绿园区生活且满一年了,这个时候作为被告经常居住地的绿园区就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你就可以去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
这就是民间借贷法定的管辖法院。
二,怎么才能不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呢。
如何才能不在被告所在地法官起诉呢,此时就需要用到约定管辖这个杀器啦。
此时就需要你未雨绸缪,也就是说你需要在与被告签订借条等凭证时,在借条上可以写明,如果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发生争议去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亦可。
比如你是绿园区的,对方是南关区的,此时按正常来说你需要去南关区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你约定了管辖法院是绿园区,也就是你家所在地的法院,那么南关区的法院就不能管了,必须去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了。
这就是约定管辖。
三,约定管辖需要注意的问题。
约定管辖也不是什么约定都是有效的呦,有些的约定即便写上了,也是无效的。
最典型的有三种情况:首先是不能违法级别管辖,本来是基层法院管辖的,你非得约定中院或者高院管辖。
其次是涉及不动产的案子,必须由不动产所在的法院管辖,这是硬性的,不可更改的。
最后如果约定不清楚也是不可以的,像发生争议由这个法院管辖或者由那个法院管辖,这就是不明,到底由哪个法院管辖,你得确定了呀,最起码得唯一啊。
综上所述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有有效的约定法院管辖,那么所约定的法院才是有管辖权的。
约定管辖需要注意无效的情形,把握好就能变被动为主动。
借钱不还,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
理由前面各位答友回答的很充分了,我就不赘述了。
不过如果被告跟原告的住所地分属两地的话,我建议还是尽量去被告住所地起诉。
因为涉及送达、诉讼保全以及后期的强制执行等问题,被告住所地法院处理起来更方便快捷一些。
如果你在自己家门口起诉,起诉的时候是挺方便,到后期可能会遇到麻烦,别的不说,带着法官去两趟被告住所地就够你受的了。
有人说了,法官出门办案不是应该自己去,公款报销吗?你想简单了。
现在基层法院经费紧张,出门办案蹭当事人的情况很常见。
一般原告是积极主张自己权利的一方,挨蹭也是常态。
法官让原告出车带着去,或者让原告坐高铁飞机带着法官去被告住所地都是很常见的事。
合理吗?不合理。
违规吗?违规。
但是都这么干,你也得受着。
你想自己躺家里等着法官自己出门给你办案子,理论上可以,实际上很难。
在自己家门口起诉,一开始省事,后边越来越麻烦。
所以,能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还是去被告住所地起诉吧。
如果标的额足够大,可以考虑在被告当地聘请一个律师办理这个案子,这样多数事情都可以由律师在当地处理了,你会省去很多麻烦。
当然,如果标的额太小,花钱聘律师不值得,那就自己跑吧。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去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吗? 一般情况,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一般应当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但是,如果借钱的时候约定了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则应当到原告所在地起诉。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履行地不明确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也就是说,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起诉。
有些时候,当事人的户籍地、住所地和常住地并不一致,一般是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有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则原告可以选择有管辖权的任何一家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地域管理和特殊地域管辖。
在一般地域管辖中,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管辖为例外;
特殊地域管辖,是法律对某些案件的管辖所作出的特殊规定。
借钱不还,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特殊地域管辖的范畴之内,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是借款合同履行地?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履行地不明确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出借人有给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有归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义务。
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双方所在地均为合同履行地。
可参见中国法院网刊登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所在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协议管辖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这样的协议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对管辖的人民法院有约定的,从约定。
综上所述, 借钱不还,起诉不一定非要去被告人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也属于合同履行地,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拥有管辖权。
若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约定没有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的,由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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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无需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1、原告就被告是一般管辖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所谓原告就被告原则。
原告就被告是一般管辖原则,但是,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则应当按照法律另外的规定处理。
2、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该项规定,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有两个选择:
一是被告住所地,一是合同履行地。
题主所问的是借款合同,题主可能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本案管辖地的确定。
就本案来看,题主要求债务人还款,其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而题主作为债权人正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因此,题主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款。
最后结论,借款合同可以在出借人即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海一粟:
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对借钱不还的人,原告是可以到原告所在地起诉的! 根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起诉。
原告收回借款属于接收货币的一方,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材料、借条、转款记录等。
起诉时最好能保全对方财产,以便于胜诉后的执行。
别人向你借钱时,要书写正规的借条,钱款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要现金交付。
最好能让对方提供担保,以免借钱不还的风险。
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借给别人钱时应该谨慎,多了解对方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去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吗? 我们这里都是说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形下。
若是约定管辖法院,那就只能去约定的法院起诉。
所以若是在签订借条时,不妨也约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也属于合同类纠纷,合同类纠纷有两个管辖法院,一个是被告所在地,另一个是合同履行地。
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我们的基本管辖原则,除了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以外,一般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基本都没有问题。
至于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现在基本认为现在起诉返还货款,那便是交付货币。
那我们接受货币属于原告方,那原告方所在地法院便能管辖。
一般来说,现在基本要求这个原告所在地是户籍所在地。
所以法院立案基本要求原告提供户口薄原件核对。
当然,经常居住地也行,不过当事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起诉前已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这个证明,多数法院是要求提供居住证予以证明。
若是没有居住证,而是提供一些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证明(虽然以前提供这个并顺利立案),但现在有的法院是不会认可,还是不予以受理。
借钱不还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
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的,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需要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起诉欠钱不还的流程大概如下:
1、起诉方需要先写好起诉书;
2、带着证据和起诉书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