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和贷款平台在满足了人们消费欲望的同时也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虽然消费的时候很快乐,也要注意千万不要逾期还款,逾期将会对用户造成很多的不良影响,今天小编白白就和大家来聊一聊跟原告律师协商减免不同意 逾期协商还款 是什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
答:,工行信用卡逾期可以协商减免违约金。
但一般说来,中国工商银行对于信用卡还款的规定是较为严格的,也不向中信银行一样存在容时还款时期。
所以工行会直接对信用卡逾期的客户收取银锭数额的违约金,通常是不可协商的。
但像是失业等非人为原因就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以避免造成个人征信的不良记录以及违约金的交缴。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历来是学界争议的焦点。
对此,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担保说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认为它 quot;是当前社会主义组织间合同担保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是不完整的 quot;。
因而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说)。
责任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所以 quot;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 quot;(责任说)。
折衷说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既是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方式(折衷说)。
现在持第三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
其实这三种观点只是第二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之争,因为现在没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一种纯粹的担保方式,将其认为是纯粹的担保方式与违约金在各国的运用是不相符的。
不可以向工商银行申请减免逾期还款的违约金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工商银行来说,信用卡逾期本身就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行为,本身工商银行信用卡是没有还款宽限期的,信用卡逾期所产生的违约金是对于持卡人没有按时还款的一种惩罚措施,因此通常是不可以协商减免违约金的。
小编补充:但是也会是会存在一些特例情况的,只有因为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信用卡逾期还款,还是有协商减免违约金的可能的。
比如因为失业、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信用卡持卡人无法按时还款,或者是银行系统过失造成的逾期还款,信用卡持卡人在向银行提交相关证据之后,是可以向工商银行申请减免逾期还款的违约金的。
因为银行系统原因造成的逾期还款甚至还可以向银行申请恢复个人的信用报告。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历来是学界争议的焦点。
对此,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认为它 quot;是当前社会主义组织间合同担保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是不完整的 quot;。
因而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说)。
责任说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所以 quot;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 quot;(责任说)。
折衷说第三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既是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方式(折衷说)。
现在持第三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
其实这三种观点只是第二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之争,因为现在没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一种纯粹的担保方式,将其认为是纯粹的担保方式与违约金在各国的运用是不相符的。
因而,我们这里只对第二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进行分析比较。
二审案件不进行调解的,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可以作出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上级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二审,二审案件不进行调解的,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可以作出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二审法官调解不成是直接宣判还是要开庭审理,要看调解的时机。
如果是刚刚上诉阶段,还没有二审开庭审理阶段的调解,调解不成的,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如果判决前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1.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不同意调解决定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
2.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3.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
4.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
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那么本期关于“跟原告律师协商减免不同意 逾期协商还款 是什么”等相关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小编白白认为不论是网贷业务还是信用卡业务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使用此类金融工具时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而不是滥用贷款业务导致还款成为自己巨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