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逾期强制执行需要了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逾期催收方式包括上门催收、短信、 等多种途径,通过本文可以了解如何通过协商减轻催收压力。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欠条内容合法、格式规范,签字或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1、欠条以欠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
欠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
欠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
2、欠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
3、欠款金额要同时用 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
4、如果欠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
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程序需要按照流程申请,法院不可直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欠条上有明确的数额、明确的还款日期等内容,可以先申请支付令,对方收到后如果无异议也不主动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有异议,支付令作废,还是得先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