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被判三到五年,爆通讯录吗?

招商银行 2023-10-21 02:46:11

信用卡逾期被判三到五年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信用卡逾期被判三到五年的解决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时间和本金金额。

信用卡逾期被判三到五年,爆通讯录吗?

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下面我将针对信用卡欠款多少会坐牢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1、恶意透支是信用卡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和时间透支银行欠款,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以上还未还款的就违反了刑法196条规定。

恶意透支,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持卡人选择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免除处罚。

2、信用卡持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1)信用卡持卡人透支信用卡超过1万元;(2)多次逾期不还;(3)银行在持卡人逾期未还的情况下两次催收持卡人还款后,持卡人仍然不还的情况,持卡人就构成了犯罪。

以上情况,信用卡持卡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相关法律,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之间,信用卡持卡人就构成了犯罪行为,会被银行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在8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按《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在2万元到20万元之间。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如何认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半以上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持卡人都认为,被银行多次催收后,只要还了钱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根据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恶意透支”。

当然,这里所说“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信用卡逾期有可能构成犯罪吗?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国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款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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