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金融逾期被立案,信用会记录吗?

招商银行 2023-10-14 12:31:00

了解捷信金融逾期被立案,包括欠款数额不同、逾期时间长短的协商、催收、还款经验分享。掌握逾期后的阶段、催收方式等相关信息,帮助解决捷信金融逾期被立案问题。

在捷信欠款绝大多数情况是不会被立案的。

捷信金融逾期被立案,信用会记录吗?

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纠纷。

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欠款不还的人可能会触及贷款诈骗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章,贷款一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可以被立案调查。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条件:
1、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来骗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

比较常见的做法有:
制造虚假的个人身份材料、冒用他人的身份材料等等。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也就是说,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就没有打算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3、欠款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上,如果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上,那么就属于涉及数额特别巨大。

那么,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1、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

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
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

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
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 不完全相同。

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 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 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
而诈骗罪的行为 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

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章(二)》第五十条之规章,追诉起点金额为2万元;
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由此可见,捷信欠款一般是不会被刑事立案的,贷款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章(二)》第五十条 160;[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捷信欠款如果没有采用诈骗手段且是实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不管欠多少钱都是属于民事纠纷,不会立案坐牢,但会进行民事立案。

用诈骗手段且欠款本金超过一万元、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拒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 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的条件(1)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来骗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

比较常见的做法有:
制造虚假的个人身份材料、冒用他人的身份材料等等。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也就是说,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就没有打算按照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3)欠款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上,如果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上,那么就属于涉及数额特别巨大.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 (一)事实审查。

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

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通常的做法有:
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
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
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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