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逾期会网暴吗怎么办?了解银行信用卡、平台贷款逾期处理方式及减免罚息等相关问题。快速解决逾期问题,避免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财务。
现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信用卡方便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信用卡提前消费的特性,致使小部分人由于自己的不理性消费、过度消费或是资金短缺、或某些原因资金链断裂造成短时间内无法归还信用卡消费账单造成逾期,信用卡逾期银行不仅会上报征信给征信留下不良记录,并且银行还会想尽办法催收,随说银行的做法相对要比小贷要正规一点,但是信用卡逾期未还,还是会有许多麻烦的!对于银行来说信用卡没有按期还款的人分为三种:
逾期、严重逾期和恶意欠款。
而对于信用卡逾期的人来说也分为三种:
忘记还、没钱还和不想还。
银行对待不同类型的逾期持卡人,在不同阶段也是会有不同的做法,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的催收也会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肯定都是先礼后兵。
毕竟心平气和能解决的问题何必一定要大动干戈,接下来我给大家说一下银行的催收过程,看看银行是怎么对信用卡逾期进行催收的。
第一种催收信用卡的最后还款日都有一个容时期,一般的银行是自动默认为还款日后的1 3个自然日内,(具体时间需要咨询银行客服)这期间银行不会进行催收,在容时期内归还欠款,不会对征信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也不影响信用卡以后的使用,这是个银行默认的宽限期,还款后银行会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第二种催收容时期过后至逾期15天之内仍未归还,这时银行就不会坐视不理了,这个阶段大多数银行的做法都是由客服发短信或打 提醒持卡人,正常的提醒内容都是告诉你现在需要还多少钱,告诉你尽快还款以免影响征信。
这个阶段银行还是很有礼貌的,当然这个时候银行也不会发什么善心,已经在计算你的利息滞纳金,有很大可能银行已经将你的逾期行为传上征信,并且列入风控异常名单。
(有的银行如:
平安和浦发是下一个账单日之前欠款未归还逾期记录上传征信)到了这个阶段,如果确实是因为忘记还了,应该马上与银行客服沟通,阐述自己并非故意,并且即刻还款,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尽量拯救征信!第三种催收逾期在一个月内,逾期资料只是在银行的客服部门,催收主要还是以“提醒”为注。
如果逾期时间1—3个月银行就会把你列入严重逾期,这个时候逾期资料会从客服部门转到催收部门,催收的口气从彬彬有礼变成了“严重警告”。
这个时候银行催收部门会不停打 “威胁”你,提醒一下:
银行的催收 不能不接,如果不接银行就会认定你是恶意失联,会打 联系你申请信用卡是填写的联系人以及你所在单位的 ,当然这是一般的情况,有些银行催收人员的手段也是很恶劣,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四种催收如果逾期超过90天,有些银行就会发律师函了,催收人员也会上门走访,当然银行上门人员都会相对礼貌一些的,上门主要是为了了解你个人情况,了解你的财产情况,同时根据你的情况和你商议还款方案。
第五种催收如果逾期未还超过了半年,金额超过5万那就属于信用卡诈骗。
如果银行愿意用些人力成本花些时间,他就会移交法务部门提出起诉,请求法院查封你资产。
如果银行不愿意花太多的成本就会外包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的催收手段肯定没有银行那么客气了。
现在关于违规的暴力催收的新闻也是很多。
当然如多你的逾期金额较小可能会提早进入外包催收的程序。
以上五种催收方式,就是信用卡逾期后五个阶段银行催收的基本套路,其实我想说:
毕竟银行的钱逾期不还是会100%上征信的,征信上有逾期记录同时会影响其他家银行对你的评分,如果仅仅是忘记了最好是在早期尽快结清,如果确实是经济困难无法还款,可以和银行商谈还钱方案做分期还款。
如果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积极缴纳欠款及罚金,会增加缓刑的可能性。
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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