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款适用的请求权基础

招商银行 2023-08-28 05:34:55

很多人都有超前消费的习惯,将身边的钱花光之后就选择用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等到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实际的支出已经超出了自身所能承受的经济范围,导致还款逾期或者出现不还款的现象,今天小编花花就和大家来聊一聊逾期还款适用的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系指能够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物之交 付、所有权移转、支付价金、赔偿道歉等)的法律规范。

逾期还款适用的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 的出发点是对案例提出如下问题,即“谁得向谁依据什么请求什么?”(Wer will was von wem woraus?)分析言之: (1)“谁向谁”(Wer von wem)。

请求权是相对权,在回答问。

请求权是相对权,在回答问题时须明确权利人针对哪一个义务人主张请求权。

(2)“请求什么”(Was)。

这一步是审查当事人主张要求什么,例如支付买卖价金、损害赔偿、返还原物等。

(3)“依据什么”(Woraus)。

权利人主张的内容须以某个法律规范为基础,能够确立请求权的法律规范称为“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包括构成要件(T)和法律效果(R)两个部分。

构成要件是适用该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由数个要素组成(可分解为t1,t2,t3……)。

法律效果是满足构成要件后得出的后果,一般对应着请求的内容。

1.案例事实的核心 2.纠纷的类型 (1)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有肯定确认之诉与否定确认之诉之别,分别用以确认法律关系之存在或不存在。

确认之诉的实体规范基础如: 须遵循如下三个步骤:请求权是否产生?请求权是否消灭?请求权是否可执行? 首先,从积极方面考察,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假定)可运用的请求权基础。

如果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的每一要素都获得满足,可以判定请求权成立。

其次,从消极方面审查,案件事实中有没有权利产生障碍的抗辩事由(权利阻却之抗辩),例如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20条)、意思表示无效(《民法总则》第146条)、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合同法》第58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未成就(《民法总则》第158条)等。

审查有没有导致已经产生的请求权发生消灭的后果,即考虑权利毁灭之抗辩。

毁灭抗辩的主要事由有:(1)清偿、代物清偿;(2)提存;(3)抵销;(4)免除;(5)混同。

(6)不可归责于债务人或双方当事人的给付不能;(7)撤销权的行使;(8)权利不当行使,如权利失效。

审查有没有阻碍请求权执行的事由,即权利障碍之抗辩(私法上的抗辩权)。

抗辩权须被告主张才可适用,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总则》第192条第1款)、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人身性给付或履行费用过高之抗辩权(《合同法》第110条第2项)等。

(1)合同请求权 合同请求权可分为原初的给付请求权和次生的救济性请求权。

前者例如《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履行请求权,《合同法》第135条的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请求权、第159条的出卖人价金请求权。

后者例如《合同法》第107条的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请求权,第111条的瑕疵担保请求权,《合同法》第97条规定解除后恢复原状、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合同法》分则规定具体合同的违约救济请求权,于此不一一枚举。

(2)类合同请求权 如果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被撤销,但当事人基于缔约磋商应尽到照顾、保护缔约对方权益的义务,若有违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由于其接近合同请求权,因而紧随其后予以审查。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类合同的请求权例如:《合同法》第42条规定缔约过失请求权,第43条规定缔约中违反保密义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同法》第58条、《民法总则》第157条规定合同或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发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损害赔偿等请求权;《民法总则》第164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权益,被代理人向二者主张连带责任的请求权;《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无权代理人因代理未被追认时,善意相对人得请求其履行债务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无因管理请求权 (4)物权请求权 (6)不当得利请求权 依据何种法律规范,请求什么 1.主给付请求权:履行请求权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合同法》第135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合同法》第159条【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2.次给付请求权 解除的效力 :《合同法》第97条(判例(一)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一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结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判例(二)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137号民事判决 :案由:联营合同纠纷,审结时间 2010年4月15日) 瑕疵履行 :《合同法》第111条【瑕疵履行】 承受人权利 :《合同法》第155条【承受人权利】 缔约过失 :《合同法》第43条【保密义务】 无权代理 : 无因管理 :《总则》第121条 停止侵害请求权: 排除妨碍请求权: 妨碍预防请求权: 《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动产及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1)《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2)《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法》第219条第1款: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4)《合同法》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5)《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7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不当得利:《总则》第122条 【资源】 1. 朱晓喆 | 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 导论_法律 (sohu.com) 2.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请求权基础、法律适用及权威案例_腾讯新闻 (qq.com) 3. 王泽鉴:请求权基础、法之适用与案例研习 知乎 (zhihu.com) 4. 民法思维 王泽鉴 第四章 请求权基础 (qq.com) 5. 最高法院法官:民法请求权基础思维实例应用精解 (qq.com) 6.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第二章的读书笔记 (qq.com) 。

请求权基础是指产生请求权的法律基础根据当事人可以主张的请求权内容分为:(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请求权基础系指能够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物之交 付、所有权移转、支付价金、赔偿道歉等)的法律规范。

“请求权基础” 的出发点是对案例提出如下问题,即“谁得向谁依据什么请求什么?”(Wer will was von wem woraus?)分析言之: (1)“谁向谁”(Wer von wem)。

请求权是相对权,在回答问。

请求权是相对权,在回答问题时须明确权利人针对哪一个义务人主张请求权。

(2)“请求什么”(Was)。

这一步是审查当事人主张要求什么,例如支付买卖价金、损害赔偿、返还原物等。

(3)“依据什么”(Woraus)。

权利人主张的内容须以某个法律规范为基础,能够确立请求权的法律规范称为“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包括构成要件(T)和法律效果(R)两个部分。

构成要件是适用该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由数个要素组成(可分解为t1,t2,t3……)。

法律效果是满足构成要件后得出的后果,一般对应着请求的内容。

1.案例事实的核心 2.纠纷的类型 (1)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有肯定确认之诉与否定确认之诉之别,分别用以确认法律关系之存在或不存在。

确认之诉的实体规范基础如: 须遵循如下三个步骤:请求权是否产生?请求权是否消灭?请求权是否可执行? 首先,从积极方面考察,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假定)可运用的请求权基础。

如果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的每一要素都获得满足,可以判定请求权成立。

其次,从消极方面审查,案件事实中有没有权利产生障碍的抗辩事由(权利阻却之抗辩),例如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20条)、意思表示无效(《民法总则》第146条)、合同不成立或被撤销(《合同法》第58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未成就(《民法总则》第158条)等。

审查有没有导致已经产生的请求权发生消灭的后果,即考虑权利毁灭之抗辩。

毁灭抗辩的主要事由有:(1)清偿、代物清偿;(2)提存;(3)抵销;(4)免除;(5)混同。

(6)不可归责于债务人或双方当事人的给付不能;(7)撤销权的行使;(8)权利不当行使,如权利失效。

审查有没有阻碍请求权执行的事由,即权利障碍之抗辩(私法上的抗辩权)。

抗辩权须被告主张才可适用,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总则》第192条第1款)、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人身性给付或履行费用过高之抗辩权(《合同法》第110条第2项)等。

(1)合同请求权 合同请求权可分为原初的给付请求权和次生的救济性请求权。

前者例如《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履行请求权,《合同法》第135条的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请求权、第159条的出卖人价金请求权。

后者例如《合同法》第107条的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请求权,第111条的瑕疵担保请求权,《合同法》第97条规定解除后恢复原状、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合同法》分则规定具体合同的违约救济请求权,于此不一一枚举。

(2)类合同请求权 如果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被撤销,但当事人基于缔约磋商应尽到照顾、保护缔约对方权益的义务,若有违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由于其接近合同请求权,因而紧随其后予以审查。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类合同的请求权例如:《合同法》第42条规定缔约过失请求权,第43条规定缔约中违反保密义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同法》第58条、《民法总则》第157条规定合同或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发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损害赔偿等请求权;《民法总则》第164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权益,被代理人向二者主张连带责任的请求权;《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无权代理人因代理未被追认时,善意相对人得请求其履行债务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无因管理请求权 (4)物权请求权 (6)不当得利请求权 依据何种法律规范,请求什么 1.主给付请求权:履行请求权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合同法》第135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合同法》第159条【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2.次给付请求权 解除的效力 :《合同法》第97条(判例(一)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一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结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判例(二)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提字第137号民事判决 :案由:联营合同纠纷,审结时间 2010年4月15日) 瑕疵履行 :《合同法》第111条【瑕疵履行】 承受人权利 :《合同法》第155条【承受人权利】 缔约过失 :《合同法》第43条【保密义务】 无权代理 : 无因管理 :《总则》第121条 停止侵害请求权: 排除妨碍请求权: 妨碍预防请求权: 《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动产及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1)《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2)《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法》第219条第1款: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4)《合同法》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5)《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7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不当得利:《总则》第122条 【资源】 1. 朱晓喆 | 请求权基础案例研习 导论_法律 (sohu.com) 2.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请求权基础、法律适用及权威案例_腾讯新闻 (qq.com) 3. 王泽鉴:请求权基础、法之适用与案例研习 知乎 (zhihu.com) 4. 民法思维 王泽鉴 第四章 请求权基础 (qq.com) 5. 最高法院法官:民法请求权基础思维实例应用精解 (qq.com) 6.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第二章的读书笔记 (qq.com) 。

请求权基础是指产生请求权的法律基础根据当事人可以主张的请求权内容分为:(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以上就是关于逾期还款适用的请求权基础的全部内容,不管是信用卡还是网贷平台,小编白白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使用了借贷产品,按时还款是很重要的,只有避免逾期才可以杜绝很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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