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网贷的使用人数越来越多,逾期的情况也常有发生,那么信用卡逾期上门后说要起诉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呢?今天就由小编花花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真的,一般信用卡逾期之后都会发信息给你,但只是提醒你,如果你一直不还钱他就有这个权利起诉你。
小编补充: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
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
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
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信用卡逾期怎么办?第一,全额偿还欠款。
因为你欠钱,第一件事就是先还钱。
有些人会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逾期了,所以不还钱。
等银行来收钱。
其实银行希望你能积极还钱,而不是催你。
当银行真的想催你的时候,可能是最严重的。
逾期时间越长,罚息越多。
另外,如果超过三个月,就超过三个月。
信用卡逾期不用担心,担心的是不还钱。
逾期记录出现在你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后,这个不良记录将跟随你五年。
信用卡逾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欠款全部补齐,这样可以减少逾期带来的影响。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银行会酌情考虑。
也许你的个人信用信息中不会有逾期记录。
第二,银行 一定要接。
信用卡逾期后,很多人都很害怕。
当他们看到银行的 时,他们认为事件不好,所以他们不接银行的 。
其实这是不对的。
你已经欠银行钱了,但银行可能会打 问你的情况。
如果你不接 ,银行会认为你是故意逾期,可能会跑路,把你当成恶意透支,就等着吃官司吧。
这个还是挺重要的,一定要记住。
短信只是银行告知你要还款,起诉的话你会收到对应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分析:银行一般先是短信或者其它方式提醒信用卡已经逾期,如果不按时还款的话在逾期三个月后可能会被银行起诉,所以建议尽快与银行联系,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到庭积极应诉,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信用卡欠款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经过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一般先是短信或者其它方式提醒信用卡已经逾期,如果不按时还款的话在逾期三个月后可能会被银行起诉,所以建议尽快与银行联系,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到庭积极应诉,以免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信用卡欠款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经过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本期关于“信用卡逾期上门后说要起诉”等相关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小编白白认为不论是网贷业务还是信用卡业务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使用此类金融工具时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而不是滥用贷款业务导致还款成为自己巨大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