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银行信用卡逾期要对公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判刑。
普通的贷款纠纷,并不涉嫌诈骗,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到期不还贷的,银行肯定要起诉的,你必然败诉,银行肯定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如果确实没有钱的,执行中止;等以后有钱了,再恢复执行;2、在执行中,也可以与银行就分期还款达成协议,要求执行和解;3、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比如转移财产等,法院可以罚款或15日以下司法拘留。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暂时还不上的,法院不会采取任何措施的。
4、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你在购置房产、车辆时将受到限制,其他的坐飞机、高铁等也将受到限制。
同时,会被挂上全国征信黑名单,个人再贷款是不可能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属于恶意透支行为,有可能会坐牢。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扩展资料: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条: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第九条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参考资料来源: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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