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仲裁委通知25号开庭
一、案件背景
近日,中卫仲裁委员会收到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申请,双方当事人为甲方公司和乙方公司。甲方公司主张乙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乙方公司则认为甲方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为了解决双方纠纷,中卫仲裁委员会决定于25号开庭审理此案。
二、开庭安排
根据中卫仲裁委员会相关规定,开庭审理将于当日上午9点正式开始,地点位于中卫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次开庭将由仲裁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需全程参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辩论。
三、法庭程序
1. 仲裁员主持开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身份和诉讼请求;
2. 双方当事人就纠纷事实及证据进行陈述和质证;
3. 仲裁员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逐一审查,并提出问题;
4. 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辩论,就纠纷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解释和说明;
5. 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讨论,并择期宣布裁决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需按时出席开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2. 开庭期间需保持秩序,尊重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
3. 双方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主张。
中卫仲裁委员会将秉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依法审理此案,并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理性对待纠纷,通过仲裁程序寻求公正解决。愿本次开庭能够顺利进行,促成案件的圆满解决。
中卫仲裁委通知25号开庭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