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院判决确实无力偿还怎么办呢,包括欠款数额不同、逾期时间长短的协商、催收、还款经验分享。掌握逾期后的阶段、催收方式等相关信息,帮助解决法院判决确实无力偿还怎么办呢问题。
法院判决书下来,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也可以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或者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义务的,法院应当暂时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
没有能力执行要看是确实没有能力执行,还是隐藏财产故意不执行,这需要权利人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执行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分期执行。
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你应该主动履行。
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相关法律,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判决书下来没钱赔偿怎么办关于法院判决下来对方没钱,,赢了官司输了钱,这是很正常的事,这是我们的法律环境所决定的,如果你确实债务人与某些执行官有关系的话,你最好放弃你的债权,因为几千元钱整天整月整年去跑实在不划算.但如果你坚持不认输的话,我建议你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请执行,现在执法部门都有问责制,或许上一级会监督下级的执行,当然这只是可能,不一定就会这么做,现在的法官没有红包是很难帮人办事的.我不赞同你去找纪委或检察院的人,因为你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法院执行人员收受了债务人的贿赂(即使是关系非同一般),他们通常不会去受理,这样做还不如去找你的熟人找人大的人也许有用,法律监督本身就是人大的事,但是我们现在的人大是个虚设机构,人事任免权不在于他,而在于 委,大部分地方的人大实际职权比公检法的还要小得多.找谁都行,但有个前提,你要把债务人扭到法院,这是一二是债务人确实有清偿债务的能力,法院是不会去执行连生活费都没有保障的债务人的,这是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所以很多人现在拼命借钱贷款,弄到钱后吃喝 ,最后债台高筑,无力偿还,法院也无可奈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法院判决书多久下来?民事判决书一般在三大六个月下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然,民事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院判决书下来该如何执行1、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交付执行。
对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四、民事法院判决书多久下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