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债务抵扣了,我被催讨还款了怎么办?

用卡知识 2023-11-07 14:50:25

信用卡逾期后债务抵扣了怎么办?了解银行信用卡、平台贷款逾期处理方式及减免罚息等相关问题。快速解决逾期问题,避免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财务。

债务抵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法定抵消所谓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信用卡逾期后债务抵扣了,我被催讨还款了怎么办?

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

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债务抵消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为基础的。

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消的效果。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债务抵消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消,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也即说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

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消。

(二)协议抵消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协议抵消与法定抵消的目的都在于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是两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抵消根据不同。

法定抵消源于法律规定,协议抵消源于双方协议。

2、对抵消债务要求不同。

法定抵消要求标的物的种类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而对于约定抵消,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抵消。

3、对抵消的债务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消的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而约定抵消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抵消。

4、程序不同。

法定抵消在行使抵销权的时候,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抵消不发生法律效力。

而约定抵消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就可以。

担保人有哪些抗辩权1、先诉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可以免除责任。

3、撤消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等的民事行为属于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

保证人撤消权的行使是符合条件的(根据撤消权行使的条件,保证人存在可以撤消的法定情节;
撤消在一年内行使合同)。

会计报表在贷款通则规定中,要求必须是经过有关机关(审计、税务机关)确认效力的真实报表,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报表和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报表不一致是很普遍的,保证人的确是精于法律。

4、时效抗辩权。

主合同的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因为下落不明,农村信用社经常向保证人发催收通知书,为了连接保证期间,但是,因为忽视了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不会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保证人不提出抗辩即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法院会判决其承担保证责任。

5、抵消抗辩权。

抵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抵消抗辩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行使:
一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是债务的标的种类相同,适于抵消;
三是债务都到期;
抵消权保证人抗辩之行使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形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信用社怠于形势自己的权利,保证人提出抵消抗辩,可以免除责任。

6、同时履行抗辩。

这种抗辩权在借贷合同中比较少见,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前后次序的,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7、不安抗辩权。

一方当事人发现订立合同后,对方的财产明显减少,可能将来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拒绝履行合同。

信用社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现借款人的财产有明显的减少,可以不发放贷款,但是应该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不安抗辩是成立的。

作为保证人,同样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免除其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务抵销的条件是,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可以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标的物;
或者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经当事人主张,可以抵销种类、品质相同的标的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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