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逾期通知书怎么办需要了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逾期催收方式包括上门催收、短信、 等多种途径,通过本文可以了解如何通过协商减轻催收压力。
税务申报逾期了需要去税局前台补申报,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公司税务逾期,税务部门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做账、不报税有以下三种后果:
1、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做账报税且情节较轻的,企业应该补缴税款,税务机关还会对企业进行罚款。
如果逾期未支付,还需要缴纳滞纳金,案情严重者将面临更高的罚款;
2、连续3个月不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锁死甚至是注销该企业的税务登记;
3、一旦税务非正常注销及各证照相继补迫作废,公司法人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关收录,进入黑名单,对以后的贷款、再次投资创业、出国等都将受到影响。
虚假零申报的后果有以下:
1、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纳税信用等级就不能评为A级了;
2、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公司,会被税务机关限制发票使用,如降版降量等;
3、如果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的,那么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被判为D级;
4、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额却零申报的,这就属于偷税,将会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且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移送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1、财务负责人或法人可以直接和税务分局分管人员联系,他们会给你最佳的解决办法。
逾期未申报需要在责令限期更正期间办理申报,仍未申报时则需要去税收征收分局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时间过长或者跨年的需要交纳罚款。
2、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要带上资料直接到大厅进行补报工作。
纳税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税务分局做限期更正处理,逾期会有罚款和滞纳金,0申报的只有罚款。
企业如果是首违的会免罚款。
然后需要在税务大厅办理补充申报。
税务逾期未申报有什么影响第产生罚款、滞纳金。
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时申请,那么税务机关就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
此外,对于再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会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第影响公司纳税信用等级。
如果您的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那么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会按照次数进行扣分,直接对您的纳税信用等级产生影响。
税务申报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到税务机关找到税收管理员,也叫专管员,说明情况;
2、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接受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违章处罚,缴纳罚款;
3、未申报的月份进行申报,补缴未申报月份的税款,如果没有税款,则不用补缴;
4、税务机关解除对纳税人认定的非正常户,以后按照正常户进行管理。
税务申报逾期了需要去税局前台补申报,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公司税务逾期,税务部门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做账、不报税有以下三种后果:
1、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做账报税且情节较轻的,企业应该补缴税款,税务机关还会对企业进行罚款。
如果逾期未支付,还需要缴纳滞纳金,案情严重者将面临更高的罚款;
2、连续3个月不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锁死甚至是注销该企业的税务登记;
3、一旦税务非正常注销及各证照相继作废,公司法人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关收录,进入黑名单,对以后的贷款、再次投资创业、出国等都将受到影响。
虚假零申报的后果有以下:
1、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纳税信用等级就不能评为A级了;
2、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公司,会被税务机关限制发票使用,如降版降量等;
3、如果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的,那么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被判为D级;
4、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额却零申报的,这就属于偷税,将会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且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移送稽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