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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南宁分行某高管利用职权转走储户2.5亿存款,储户应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很多人在生活中赚到钱之后,会选择将钱存到银行里吃利息,不过也有的人嫌银行吃利息,这种赚钱方式实在太慢,于是选择一些其他的理财方式。
在这一次的事件中,储户也是因为轻信他人将自己的有效证件借给他人办理相关业务,所以才会对自己的财产造成巨额损失,在事情发生之后引发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在工行南宁某分行一名高管利用职权转走出口2.5亿存款的事情,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在这一次的事件中,一审法院认定银行不担责,储户如果想要 的话,也可以等待案件结束之后,重新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2、储户存款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对于银行来说具有给付义务,审慎义务以及其他附属义务,在这一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银行是否尽到足够的管理职责,是否尽到严格的注意资金安全的义务是案件的疑点,我认为在案件审理之后银行必须要承担相关责任,因为这名公司高管也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所以才实施盗窃。
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我认为每一名储户在存款之前都应该先去考虑存款背后的风险,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要贪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能够掉馅饼,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如果进行储蓄的话,千万不要将自己的有效证件出借给他人,一旦产生损失,自己将会打碎牙往肚里咽。
南宁工商一高管利用职权转走储户2.5亿元存款,法院之所以认定银行不承担责任,是因为法院认定这是高管的个人盗窃行为。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将钱放到银行里可以说是最安全的事情了,就算银行因为各种意外导致自己的财产受损,那么银行也会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但是在南宁工商银行进行储蓄的储户们却碰到了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情,他们都是在南宁工商银行高管郭建红及其助力的高额利息引诱下办理了大额存单,而且当时还签署了一些银行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将存单的密码由郭建红保存,这就为郭建红非法转走储户的存款提供了方便,当这些储户发现自己的存单被郭建红私自替换并将存单内的钱转移后,将南宁工商行以及郭建红告上了法庭,但是法庭的判决却认定银行不承担责任,下面就来说一说这件事:
高管犯有盗窃罪法院之所以认定了银行不承担责任是因为在南宁工商银行中存取的大额存单被银行高管利用职权转走后,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这位高管犯了盗窃罪,属于个人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储户的存款都需要向高管郭建红一人来进行索赔,如果郭建红的财产不足以赔偿这些储户,那么这些储户很可能就会血本无归。
高管的行为不算职务侵犯如果法院认定郭建红的行为属于职务侵犯的话,那么银行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法院认定郭建红并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而是采用了偷换存单的方式,所以属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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