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打 催收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出纳打 催收的解决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催款不是会计主要的职责,财务负责应收账款把控与提醒,销售负责承担责任与催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出纳的工作职责不包括催款,催款本来不属于出纳的工作,它其实只是销售部或业务人员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