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银行起诉需要了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逾期催收方式包括上门催收、短信、 等多种途径,通过本文可以了解如何通过协商减轻催收压力。
法律主观:
担保人被起诉的抗辩:
作为担保人,如果被 债权人起诉 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楼主你好你说的一个起诉,是说起诉一家借款人,还是一个起诉状。
你说的一个起诉,导致另两个超过时间,这两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就是说起诉根本不影响履行债权。
难道对担保人的资产也行使诉讼保全了么?通俗的说,难道打官司就不允许还钱了么,没有这种说话。
另外两笔贷款的债权人应该在债务到期时如约还款,如未还款债权人应该按时行使其债权。
就是所谓的向借款人要钱,担保就一直生效。
你不要了超过六个月担保自然就过期了呗。
如果行使债权了,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直到债权灭失为止。
如有什么问题请追问。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