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逾期15年土地增值税期限的问题带来帮助。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 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1、 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合作建房建成后 的;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 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分析:不确定,具体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是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分析:不确定,具体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见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是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 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1、 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合作建房建成后 的;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 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自 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逾期15年土地增值税期限,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