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协商规定
招商银行作为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为了确保与客户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了本《招商银行协商规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协商的原则、程序和权利义务,以促进双方之间的理解和合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商原则
1. 自愿性原则:协商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协商。
2. 公平性原则:协商应当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双方在协商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 诚实守信原则:协商双方应当保持真实、诚实和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歪曲事实。
4. 灵活性原则:协商应当灵活、务实,双方应当通过沟通和妥协寻求解决方案。
三、协商程序
1. 提出协商请求:任何一方认为有需要协商的事项,应当书面或口头向对方提出协商请求,并明确协商的内容和目的。
2. 确定协商对象:双方应当在接到协商请求后尽快确定协商对象,指定协商的人员和时间地点。
3. 协商会议: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商会议,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
4. 辅助调解:如果协商会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请求招商银行提供辅助调解,由招商银行指定专业人员进行调解。
5. 协商结果:协商会议结束后,双方应当形成协商结果,包括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解决方案。
四、协商权利义务
1. 协商权利:
1.1. 提出协商请求的权利;
1.2. 自由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权利;
1.3. 请求辅助调解的权利;
1.4. 获得协商结果的权利。
2. 协商义务:
2.1. 遵守协商程序的义务;
2.2. 讲述事实真相的义务;
2.3. 尊重对方意见和诉求的义务;
2.4. 真诚配合协商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商规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方应当在受到违约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积极配合对方进行协商,以尽快解决问题。
3. 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1. 本《招商银行协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招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协商事项。
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补充或调整。
3. 如本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为《招商银行协商规定》的内容,希望通过本规定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为双方带来更多的价值和利益。同时,双方也要在协商中保持平等、诚实和守信的原则,共同推动合作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