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消费金融发信息律师函
尊敬的中原消费金融先生 女士:
我代表某某律师事务所,特此致函,就您公司近期向我客户发送的信息进行关注和提醒。我律所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维护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鉴于您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特此函告,请您予以重视。
二、背景介绍
我方客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于XX年XX月XX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关还款义务。然而,近期我方客户接到了贵公司发送的多条信息,内容涉及贷款逾期、催收等事宜,给我方客户造成了困扰和不适。
三、问题分析
根据我方所持证据,我发现贵公司在信息发送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 信息内容粗鲁威胁:在信息中,贵公司使用了威胁和恐吓的措辞,给我方客户造成了心理压力和不良影响。
2. 信息发送频率过高:贵公司发送信息的频率过高,甚至在非工作时间段也进行了骚扰,严重侵犯了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
3. 信息内容不真实:贵公司发送的信息中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我方客户对借款状态和还款义务的理解。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认为贵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原则。
五、要求与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方特向贵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与建议:
1. 立即停止发送任何恶意、威胁或虚假的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并确保信息发送的频率合理。
2. 尽快向我方客户道歉,并消除对其名誉、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3. 停止追索我方客户所贷款项,并解除相关债务,以消除我方客户的经济负担。
4. 针对贵公司的违法行为,积极改进内部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5. 贵公司应对我方客户进行合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费用等。
六、法律后果
如果贵公司不予理会或拒绝采取相应措施,我方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一旦诉讼程序启动,贵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法律的底线,也是企业信誉的基础。相信贵公司会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此事,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为此,我方希望贵公司能够在收到此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
最后,我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感谢贵公司的关注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