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宽限期怎么办?如何解决法律规定的宽限期的债务问题?本文提供解决法律规定的宽限期问题的 和建议。了解法律规定的宽限期会面临哪些风险和后果,以及如何规避利息和法律纠纷。
身份证过期的宽限期是三个月。
身份证过期三个月有效,三个月内还是可以使用的,超过三个月则不可以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身份证到期了还可以再使用三个月,过期三个月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注销。
因此公民日常应该关注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在身份证到期之前,或者是身份证到期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身份证的办理,以防不能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答:
身份证过期的宽限期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 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