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罪名-信用卡透支逾期还不上会坐牢吗

民生银行 2023-08-17 23:21:03

现在经济发展快,人们的消费水平肯定也会大大提升,年轻人本来就是消费的主力军,所以也往往会出现需要刷信用卡或者是借网贷的情况,当我们进行了借贷之后,如果没有按时还款可能会遭到催收,如果遇到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罪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小编律律来告诉您!。

法律分析:如果逾期时间过长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才涉及立案,一般信用卡逾期不涉及犯罪行为。

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罪名-信用卡透支逾期还不上会坐牢吗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恶意透支信用卡1万元以上,经过银行催收两次后经过三个月还不归还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信用卡逾期立案标准如下: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正常使用信用卡逾期还不上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

如果正常使用信用卡造成逾期,首先是要想办法尽快还上,如果短时间内的确还不上,那么可以选择积极地与银行进行协商、沟通,尽量跟银行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有部分银行可以协商分期还款)。

如果暂时还不上,也无法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那么也不建议采用拒接银行 、更改号码、更改住址的方式逃避。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己所能的分期偿还部分欠款,比如偿还最低还款额,以减轻高昂的利息。

如果银行最终起诉至法院,那么也要积极应诉,争取调解(或和解)的机会。

什么情况下使用信用卡消费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还不起会按三种透支金额等级分别判处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透支一万到十万属于数额较大,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透支十万到一百万属于数额巨大,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透支一百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判处十年以上。

除此之外,被告还需要承担罚金以及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罪名的全部内容,不管是信用卡还是网贷平台,小编花花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使用了借贷产品,按时还款是很重要的,只有避免逾期才可以杜绝很多的负面影响。

家在深圳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szhome.com
家在深圳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友情链接: 中国天气网 康巴传媒网 深圳之窗 综合资讯 逾期法律频道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老友网 地宝网 家在深圳 法律栏目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逾期频道 法律栏目 律师网 综合资讯 河南县域经济网 上海热线 乌有之乡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逾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