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三年或以上往来款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损失

民生银行 2023-08-11 13:37:24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逾期三年或以上往来款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法律分析: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逾期三年或以上往来款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可以。

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所以拖欠应收账款三年以内的,可以提起诉讼追讨欠款。

但是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提起诉讼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权利,只是被告此时具有了抗辩权。

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一)根据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得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

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得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亲亲,挂了几年的应收账款处理方式:应收账款需要逐一与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方单位是否还有此笔应付款存在,是否能收回。

如果不能收回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损失处理;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也是需要每一笔进行一下核对,是否还需要支付,如果确定不需要支付需要转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

1.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情形有:与其他单位往来款、个人借款、股东借款及无人认领的应收款。

2.与其他单位往来款和个人借款长期不还涉及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股东借款长期不还,视同分红涉及个人所得税。

3.防止股东借款风险,建议借款前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明确借款不是个人行为;或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

4.对于其他应收款确实用于生产经营但无法取得发票,应取得相关原始单据如结算单、付款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计入成本费用,把账消掉,但可能要做年度纳税调增。

挂了几年的应收账款怎么处理,亲亲,挂了几年的应收账款处理方式:应收账款需要逐一与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方单位是否还有此笔应付款存在,是否能收回。

如果不能收回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损失处理;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也是需要每一笔进行一下核对,是否还需要支付,如果确定不需要支付需要转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

1.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情形有:与其他单位往来款、个人借款、股东借款及无人认领的应收款。

2.与其他单位往来款和个人借款长期不还涉及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股东借款长期不还,视同分红涉及个人所得税。

3.防止股东借款风险,建议借款前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明确借款不是个人行为;或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

4.对于其他应收款确实用于生产经营但无法取得发票,应取得相关原始单据如结算单、付款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计入成本费用,把账消掉,但可能要做年度纳税调增。

应收账款挂了7年了,对方单位目前还在经营,可以做坏账吗230万的应收账款,一家单位的。

说到这个,估计很多会计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第一个想法就是找发票找收据找依据凭票报销入账,但是出于很多原因都是找不到的,要么这笔钱的作用是用于老板的分红,要么是公司办事送出去的“人情”等等其他,记做“其他应收款”实属无奈,可是公司要规范化,要降低税务风险,该怎么处理呢?(一)票据找不到用其他票据代替?这往往是很多会计人的做法,找不到合适的票据就找能够替代它的票据,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入账嘛,但是这种做法按照常理来说是不可取的,而且还会给会计人员带来很大的风险。

(二)没有发票可不可以入账?没有发票也是可以入账的,但是是在费用已经发生的前提下,只要能有一些证据如收据小票等,都是可以入账的,就是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罢了。

(三)为什么已发生的费用没有发票?其实答案很多,有些是企业选择不要,有些销售方为了逃税,会给出不要发票可以降价的政策,很多公司会选择省点钱不要发票的,不要发票是可以降低点价格的。

(四)没有发票,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真实发生的,该怎么办?小编建议稳妥一点的办法就是计提坏账,做资产减值损失。

(五)挂账多年的“其他应收款”该怎么处理?针对公司账上的“其他应收款”1、会计人员不要为公司找发票平账2、会计人员想把账做平,尽快催促借款人拿发票过来报销3、借款人已经离职没有接替者,或者是提供不了发票的,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逾期三年或以上往来款项,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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