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有分期发起诉通告函
即有分期发起诉通告函(以下简称“本通告函”)是指即有分期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针对某一特定借款人(以下简称“被告”)违约或未按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款项的情况下,向被告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件,通告被告即将发起诉讼的意图,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或解决纠纷。
一、背景介绍
即有分期是一家致力于为借款人提供便捷借贷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发起人向被告提供了特定金额的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方式、期限、利息等条款。然而,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违约事实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指定日期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被告违约,未按时支付应付款项。截至本通告函起草之日,被告尚欠发起人特定金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自愿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借款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四、发起诉讼的意图
根据上述违约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起人决定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通告函即为发起人向被告发出的正式通知,通告被告即将发起诉讼的意图,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或解决纠纷。
五、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或解决纠纷
1.被告应在收到本通告函之日起15日内,归还发起人特定金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2.如果被告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应立即与发起人联系,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
六、追索权
如果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解决纠纷,发起人将依法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免责声明
本通告函仅为发起人向被告发出的正式通知,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法律行为的代替。被告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
八、通知方式
本通告函将以挂号信、电子邮件或其他可确保送达的方式发送至被告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箱。
以上即有分期发起诉通告函,希望被告能够认真对待此事,并履行还款义务或与发起人积极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的发生。若被告对本通告函有任何异议或疑问,请立即与发起人联系,以便及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