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老赖借钱不还立案,怎么延期还款?

交通银行 2023-11-22 03:48:48

了解珠海老赖借钱不还立案,包括欠款数额不同、逾期时间长短的协商、催收、还款经验分享。掌握逾期后的阶段、催收方式等相关信息,帮助解决珠海老赖借钱不还立案问题。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起诉老赖流程:
1、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比如有三名被告的,要提交四份起诉状。

珠海老赖借钱不还立案,怎么延期还款?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起诉状准备好之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

等待法院的通知即可。

其中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起诉1、准备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1)时间:
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
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
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综上所述,人们将钱借给他人,遇到老赖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应当尽快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在起诉之前可以去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冻结老赖的财产。

如果法院判决后,老赖还是拒绝执行,债权人还能去申请强制执行,严重的话能发起刑事自诉,按照拒执罪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债务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付老赖有什么好办法1、执行唯一住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3、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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