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商兑逾期影响,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商兑逾期影响的后果和应对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
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由此可见,即便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得到兑付,并不意味着这笔款项就一定收不回来,持票人依然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但是,在商业往来中,并不建议企业间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往来,以免自身企业受到更多的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七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所作的书面通知,应当记明汇票的主要记载事项,并说明该汇票已被退票。
第六十八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第六十九条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的情况,相信持有商票的朋友应该都了解过或者是有遇到过。
就最近,看到某个央企也出现了拒付商业承兑汇票的相关资讯。
从这一实例,也可以看出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的情况在票据市场中出现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即使是国企央企以及大型上市公司的商票也都会存在到期得不到兑付的可能性。
不过,企业商票承兑人还是希望能如期兑付所有到期商票的,毕竟拒付到期商票是会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的。
那么,企业商票承兑人拒付商业承兑汇票会带来什么后果? 1、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影响企业信用,提高企业商业信用运营成本 如果企业商票承兑拒付到期的商票,那么该企业就会进入票据市场“黑名单”,而票据圈子就这么大,一旦该企业被传出了存在商票被拒付的消息,不仅会在银行间消息共享,在企业间也会流传,会对公司整体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
而这个对于该企业后续推行商票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会影响票据市场对于该企业商票的信心。
3、影响股价和企业运营安全 有一点,大家要明确的是上市企业之所以选择上市,主要目的在于融资,而股价是建立在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之上,如果出现票据违约,一篇负面新闻报道将会影响股价波动,拒付实行的信息会记录在案,有污点,以后不光开票,融资、发债、贷款都会受影响。
因此,上市企业的商票会具有极高的安全系数。
以上这些都是企业商票承兑人拒付商业承兑汇票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没有什么重大突发状况的话,都会争取兑付所有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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