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减免政策案例征集问题解决方案

交通银行 2023-11-11 21:07:30

交通银行减免政策案例征集怎么办?了解银行信用卡、平台贷款逾期处理方式及减免罚息等相关问题。快速解决逾期问题,避免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财务。

你好,可以去当地的交通银行询问一下是什么情况。

交通银行减免政策案例征集问题解决方案

交通银行所有的信用卡统称为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各种卡的申请条件不一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办:
1、公务卡的话只有公务员才能办理,是终身免年费的。

2、白金卡要提供一定的财力证明,比如房,车,和公司的股份,这种卡只要成功批核额度至少是五万以上的,最高没限制,没有一定的财力建议不要申请这种卡,浪费自己的时间。

3、Y POWER卡也叫青年卡,只有03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才可以办(要全日至统招毕业的),此卡取现手续费很低,每笔只有五元,额度最低都是5000或以上的。

青年卡的特殊在于取现额度 信用额度,其他卡是取现额度 信用额度一半。

4、刘翔卡就和鲤凤卡(也叫交通银行本卡)的功能是差不多一样的。

5、其他联名卡的话就要看是和什么联名的商户了,根据不同的商户有不同的优惠,比如说沃尔玛卡就是跟沃尔玛合作开发的卡,去沃尔玛购物有优惠,还可以用积分抵扣沃尔玛超市的消费;
苏宁电器卡,在苏宁电器有一定的优惠,有活动时还有礼品赠送;
航空秘书卡是和南鹏航空公司的联名信用卡,平时刷卡消费有积分,可以兑换分行里程。

不同的联名卡有不同的优惠,看自己的选择了。

对于一个人可以申请的信用卡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一般是4张左右,超过这个数字太多的话再申请就不好批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的话,这些卡的额度是共享的,因为这些信用卡其实用的是一个账户。

例如申请了交行的两张卡,一个卡额度5000,一个额度10000,如果5000的卡刷光,另一个卡就只能刷5000,如果10000的卡刷光,5000的卡就没额度了。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逾期还款,一般情况下利息是不能够减免的,但是持卡人可以尝试联系银行当地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了解情况,在特殊情况之下,例如持卡人是因为患重病造成财务困难并且短期内无法改善而导致无法全额还款的,可以申请一下减免利息,但是必须是确有此事。

需要注意的是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是一定要记住还款,要是发生逾期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并且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恶意逾期并且金额是达到一定标准,情节很严重的,持卡人还应该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诈骗罪论处。

信用卡还不上怎么才能不被起诉如果信用卡用户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出现还不上欠款的情况,那么可以采用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额两种方式来还款,这两种还款方式对持卡人的个人征信都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只是用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还款成本。

分期还款:
一般银行都会为用户提供分期还款的服务,分期期限有3、6、9、12、24等多种选择,持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分期期数,分期还款不需要支付利息,但银行会收取一定的分期手续费,例如招商银行6期手续费为0.75%,10000元分6期偿还,那么每期需要支付的手续费就是75元,6期手续费一共为450元;
最低还款:
选择最低还款用户只需要偿还本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度即可,一般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10%,例如账单金额为5000元,最低还款额就是500元,选择这种还款方式,用户需要支付还款利息。

如果用户到了信用卡的最后还款日期无法还清欠款,也没有办理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那么过来信用卡还款宽限期,银行视为持卡人逾期,会从用户刷卡当日期按照开始日息万分之五来计算利息,并且还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金,用户的个人征信也会留下不良记录。

通常用户在发生逾期行为后,银行会进行催收,若经银行催收2次后,逾期用户超过3个月还未进行还款,那么银行就有可能会起诉持卡人,若想避免被银行起诉,一定要让银行可以联系到你,千万不要不接银行 ,在接到银行催收 时,要跟银行说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如果实在还款困难,那么可以跟银行协商一个符合实际的还款计划,然后按照计划进行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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