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用卡纠纷情况分析,逾期利息会有多少?逾期后银行会采取哪些措施?了解应对策略,解决问题吧!
西域法院对信用卡案件进行调研,发现信用卡纠纷开始呈现新的6大特点,以下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1、信用卡欠款数额增大2008年及之前西城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普遍较小,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的案件占了95%。
但今年前两个月来,该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欠款数额都在万元以上。
2、欠款人主动出庭应诉以往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大多找不到持卡人,导致法院只能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手续。
甚至能明显看出持卡人主观恶意透支现象严重。
而现在欠款人大多是白领、企业高管,他们法律意识相对较强,只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暂时无力偿还欠款,但能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出庭应诉。
3、银行体谅困难愿意调解在调研中法官发现,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调解比例不断提升。
在以往受理的案件中,银行坚决要求欠款人偿还本金、罚息、滞纳金、诉讼费等一切损失,案件调解的难度也比较大。
现在,似乎银行也能理解和体会欠款人的困难,加强了与持卡人的沟通,只要持卡人书面承诺尽快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多数银行能作出让步,与持卡人达成调解协议。
4、银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为了追回损失,银行防控风险的意识也不断加强。
去年一年,西城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为了保证赔偿到位,银行提起保全的案件仅有两件。
但2009年伊始,已经有部分银行在起诉时就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积极向法院提供欠款人的财产线索,以最大限度减少经营损失。
5、案件类型出现新花样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涉及信用卡的案件类型也出现了新花样。
以往此类案件主要以信用卡透支纠纷和失卡损失赔偿纠纷为主,但随着银行业相关政策调整及金融形势变化,2009年集中出现了信用卡透支套现纠纷、信用卡年费缴纳纠纷、银行单方调整信用卡利率纠纷、全额罚息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6、一人多卡欠费纠纷增多近期受理的案件中,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或一人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的现象非常突出,导致持卡人因累积信用额度过高,导致大量透支后无力偿还,引发纠纷。
1、原告较固定。
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商业银行。
2、案件集中性批次数量巨大。
信用卡案件中,原告同时起诉100名被告以上的情况较普遍。
3、起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持卡人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款项。
4、审理周期偏长。
该类案件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裁判文书大多需公告送达,案件审理周期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的1倍以上,一般需4个月左右。
5、调解难度较大。
由于被告大多下落不明,且要承担复利等衍生债务,法院调解工作难度较大。
6、被告以年轻人为透支消费主力军。
信用卡案件中80后、90后年轻人透支消费占相当大的比重,且年轻人“卡付卡”现象突出,用一张信用卡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的债。
7、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情形隐藏其中。
由于信息泄露,拾得、冒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少部分信用卡纠纷,兼涉嫌信用卡诈骗。
8、执行难度大。
信用卡纠纷案件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很低,大部分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依职权难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之发卡银行也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应对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对策建议1、金融机构加大发卡审核力度并抑制过度授信。
由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过渡,发卡时除审核原件,要求办卡人提供1 2个证明人,对收入状况有要求的,应提供办卡人单位出具的规范的收入证明。
逐步改变根据持卡人用卡消费状况提高授信额度的作法,转而建立以定期对持卡人收入状况审核为基础的授信额度机制,真正把握长期稳定的用户并降低信用卡用卡风险。
2、金融机构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内控,发卡后定期回访持卡人,确认其地址和单位,防止因其变更地址后未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致下落不明而给以后诉讼留下隐忧。
3、法院建立多元化送达机制和被告下落不明情况登记制度。
以被告住址、工作单位、证明人为基础,通过直接送达、EMS邮政速递、 录音、短信通知和亲友转告等多种途径,扩宽送达路径,增强送达效果。
对信用卡案件被告身份情况、有关案号、案由、承办人进行登记,实现法院系统内部对下落不明人员的信息共享。
4、法院加大信用卡案件的调解力度。
积极与银行及持卡人沟通协调,劝说银行对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作出一定让步并同意灵活的还款方式,引导持卡人承诺尽快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促成双方调解或撤诉。
5、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将信用卡透支案件作为集中执行重点,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新闻曝光等措施,集中攻关,对症下药,提高信用卡欠款案件的执行率。
6、司法部门应加大对信用卡欠款超期不还严重后果的宣传。
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教育公众“量力”用卡,慎于过度超额消费、超前消费,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形成信用卡消费上限习惯,避免因信用额度不佳造成房贷不能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