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用卡滞纳金后果、逾期天数、逾期提醒次数、减免方案等详细解答,了解2017年信用卡滞纳金案例和催收流程。
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0元人民币或1美元。
一,信用卡滞纳金的规定 滞纳金作为一个投资理财术语,最初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但是在实践中并不限于行政法领域。
学界普遍认为,信用卡滞纳金实质上是“违约金”之一种。
众多的法院判决也表明,民事合同中的滞纳金等视为对违约金的约定。
信用卡违约金,并非商业银行自行设置的收费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 也就是说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
介绍一下一下滞纳金的计算 :
(最低还款额 还款金额) 0.05 滞纳金。
举个例子,上个月用信用卡透支了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
在最后还款日,只交了200元,那滞纳金就是(1000 200) 0.05 40元。
虽然各个银行都遵守百分之五的收取标准,但起步价有所不同的。
比如交行和招行就是要收取最低10元或1美元。
怎样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这里所说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 三,而“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是有一般规定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四,具体的量刑,还需根据金额来定:
用伪造的信用卡、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
1、数额较大(5000元 5万元):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5万元 5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 gt;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改为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
《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减少信用卡息费规则相关行政干预、优化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规范信用卡交易信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新规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
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
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
《通知》优化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管理机制,清晰界定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预借现金业务类型,配套制定改进服务、规范管理相关要求。
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