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卡正常还款不逾期犯法吗

交通银行 2023-08-25 18:50:13

现在经济发展快,人们的消费水平肯定也会大大提升,年轻人本来就是消费的主力军,所以也往往会出现需要刷信用卡或者是借网贷的情况,当我们进行了借贷之后,如果没有按时还款可能会遭到催收,如果遇到养卡正常还款不逾期犯法吗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小编小美来告诉您!。

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正常还款不逾期犯法吗

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

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

平常消费用第一张卡,在还款日期之前使用第二张卡来透支提现,还第一张卡的债。

以此类推,几张信用卡轮换透支。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信用卡养卡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_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

恶意透支的处罚如下:1、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2、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3、而对于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

而对于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

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

平常消费用第一张卡,在还款日期之前使用第二张卡来透支提现,还第一张卡的债。

以此类推,几张信用卡轮换透支。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法律分析:“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是指将信用卡透支后,在交付一定手续费后,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自备的POS机上用该信用卡刷卡虚假消费。

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原理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日常消费用第一张信用卡,在还款期限之前,用第二张信用卡透支提现,还第一张信用卡的债,依此类推,数张信用卡轮换透支。

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以卡养卡”的持卡人只是被眼前一笔取之即来的现金流所迷惑,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因为拖欠欠款而导致成为银行信用黑名单的座上客,这样持卡人得不偿失,还面临信用危机的风险,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以卡养卡的方式非常不可取。

目前在持卡一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做到理性消费,而因为申办条件放宽,有些持卡人甚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而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盲目办卡,这将为以后埋下不小的隐患。

法律依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以上就是白白关于养卡正常还款不逾期犯法吗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催收不会禁止,不合法的催收才会被禁,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收是平台的权利。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只有按时还款,不出现逾期的情况。

家在深圳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szhome.com
家在深圳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友情链接: 中国天气网 康巴传媒网 深圳之窗 综合资讯 逾期法律频道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老友网 地宝网 家在深圳 法律栏目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逾期频道 法律栏目 律师网 综合资讯 河南县域经济网 上海热线 乌有之乡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逾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