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谁还钱

交通银行 2023-08-25 05:29:58

现在很多人都会因为自己的过度消费或者是一些不可抗因素借网贷信用卡,但是借网贷信用卡之前我们还是需要辨别是否正规,自己借了钱是否可是按时还款,不能病急乱投医,关于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花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贷款合同法律性质上属于民间借贷合同,而非金融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资金,虽然形式上是由金融机构发放给借款人,但实质上的借款人并非是受托银行,而是委托人,受托银行仅为代为发放贷款,因此该类合同的性质,属于民间借贷合同,不属于金融借款合同。

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谁还钱

委托贷款合同中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的处理在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中,经常会约定贷款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鉴于该类合同从法律上被定性为民间借贷合同,故其贷款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及费用的综合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月息2%,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按照月息3%履行完义务的除外。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委托人及受托银行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1.受托银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起诉讼依据委托人、受托银行及借款人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因借款是由受托银行发放给借款人的,且受托银行有义务协助收款,因此就从合同本身出发,受托银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根据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受托银行同样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托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起诉讼后,无需将委托人作为案件的当事人。

2.委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应当追加受托银行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的,受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对委托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人对受托银行所发放的贷款,实际为委托人所借是明知的,而且委托贷款合同中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均为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后确定的,因此委托人当然有权就委托贷款,单独向借款人提起诉讼。

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为进一步查清案件情况,应当将受托银行列为第三人,便于案件的审理。

四、 关于担保的处理在《委托贷款合同》中,为确保贷款的收回,经常会设定抵押、质押、保证或其它担保形式,担保权人也分为两种,一种担保权人为受托银行,一种担保权人为委托人;在发生纠纷后应当如何处理担保,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担保权人与诉讼主体相一致的情形比如,担保权人为受托银行,受托银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担保权人为委托人,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此时,起诉人与担保权人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在权利上并无瑕疵,在行使担保权时,法律上无障碍。

2.担保权人与起诉人主体不一致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担保权人为银行,但起诉人为委托人;又或担保权人为委托人,而起诉人为受托银行的情形。

就上述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较为常见,鉴于委托人、受托银行及借款人在签订《委托贷款款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过程中,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明知的,因此在出现上述不一致时,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银行起诉,都不影响所设定担保的效力,起诉人均有权要求相关主体承担担保责任。

审理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法律问题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委托贷款合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双方协议的委托贷款和三方协议的委托贷款。

双方协议的委托贷款由资金提供人(委托人)与银行(受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及银行(受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构成,委托人与受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分别在两个合同中约定;三方协议的委托贷款则由一个合同构成:资金提供人(委托人)、银行(受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均在一个合同中约定。

审判实践中,从事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多为非金融企业,借款人则多为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按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企业间的借贷合同属无效合同。

由此引发了一个法律问题,即 部门、企事业单位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企业发放贷款是否就自然演变成有效合同了呢有观点认为,《贷款通则》中规定委托人为“ 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但对委托人的主体身份并未作限制性规定,因此,应视为法律允许所有的“ 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资金委托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作为《贷款通则》规定的一种借贷模式,其合同形式不论是双方协议还是三方协议,均为委托人、受托人(贷款人)及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这类合同应作有效合同处理。

这是当前审判实践中的主流观点。

《贷款通则》中关于委托贷款的规定,只是对委托贷款的操作形式及特点进行了概括性地表述,并未对委托贷款这种方式的效力作出规定。

《贷款通则》还规定了自营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自营贷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二者中的道理显而易见。

如前所述,当前我国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仍不允许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如果 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披上委托贷款的外衣从事资金拆借业务获得允许,将动摇当前的民间借贷法律框架。

委托贷款这种“过桥借款”虽然具备了合法的形式,但事实上却成了某些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逃避金融监管、违规从事民间借贷牟利的途径,明显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如果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作区分,无视对委托贷款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就有可能因司法的错误引导进一步滋生民间借贷的乱象,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安全。

委托贷款合同中担保权的行使《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委托贷款的担保问题的请示”的答复》(银条法[1991]14号)第二条规定,委托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有担保人的委托贷款与其他经济合同担保成立的要求一样,要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其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现实生活中,商业性的委托贷款(区分 部门发放的政策性资金贷款)合同中,为了减少资金回收风险,绝大多数会设定担保,并且多为物的担保。

在委托贷款合同中,由于真正提供资金放贷的是委托人,银行只是名义上的贷款人,因此,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应该是委托人对借款人所享有的债权,名义贷款人受托银行不享有债权,自然也不享有担保权。

这时就涉及到另一个法律问题:在委托贷款合同中,设定受托银行为担保权人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委托人能否享有担保权对此,分两种情况分析如下:1.委托贷款合同有效。

如果担保合同系担保人与委托人签订,且担保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且依法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如抵、质押登记),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如果担保合同系受托银行与担保人签订,约定的担保权人为受托银行,或担保登记机关登记的担保权为受托银行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以及委托人担保权的行使就值得商榷。

根据《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批复,真正的债权人是委托人,名义贷款人受托银行对所发放的贷款并不享有债权。

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权基于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存在,属于一项从权利。

既然受托银行不享有债权,自然就不存在为实现其债权而设立的担保权,因此登记其名下的担保权因主债权不存在而不成立。

此时,尽管委托人是真正的债权人,但因委托人未按担保法的规定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及履行相应的手续,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担保权人,自然也不得享有担保权。

此时,委托人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缺乏法律依据。

2.委托贷款合同因被认定为规避法律而无效。

委托贷款合同无效,因担保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当属无效,委托人自然无法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委托人能否按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不管是双方协议还是三方协议,均存在两个合同关系:委托人与受托银行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受托银行与借款人间的借贷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委托人不得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而应由受托银行主张,受托银行实行债权后转交委托人。

在审判实践中,大量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因借款人不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受托银行又怠于履行协助义务而产生。

这时,委托人如何主张权利有观点认为,由于借款人由委托人确定,受托人系受委托人指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这就意味着借款人明知委托人与受托银行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因此,在借款人不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时,委托人可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和第三人”的规定,直接起诉借款人主张债权。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法复[1996]6号)中却规定,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坚持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最高法院对委托贷款产生纠纷时的诉讼路径已有明确规定。

因此,委托贷款合同产生的纠纷,原则上应按上述最高法院的批复进行审理,除非三方当事人在委托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委托人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的除外。

如《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合同》作为建设银行拟定的标准制式合同,其第十二条的约定就属于这种例外情形,这时委托人直接起诉借款人具有合同依据,并不与最高法院的上述批复相冲突。

四、是否适用调解结案在当前民商事审判领域,力争调解结案是人民法院的追求。

但因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并不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而属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仅要尊重当事人对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依法处分,还要加强对当事人调解协议内容的司法审查。

不能将本属无效的委托贷款合同及项下的担保合同以调解书确认为有效,否则,不仅有违法律规定,还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委托贷款合同纠纷适用调解,但调解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审查“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以及调解“自愿、合法”的原则,确保“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则应按照“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及时处理,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

委托贷款合同的结构写法是什么委托贷款合同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委托人、受托人、受贷人和引言。

(1)标题。

即合同名称。

一般写为“委托贷款合同”即可。

也有按照贷款的方式,写为“甲种委托贷款合同”“乙种委托贷款契约”的。

(2)合同当事人。

由三方签订协议的,即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受贷方(丙方);由双方签订的,只出现借方、贷方。

要写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注册办公地点。

(3)引言。

写明订立合同的目的依据等。

引言要写得简明扼要。

2.正文一般采用条文化的结构方式,将合同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条列项的方式加以阐明。

其主要条款有以下几种:(1)贷款金额。

写明币种、数量。

(2)贷款利率。

写明三方协商同意的贷款月利率,以及支付利息的方式。

(3)贷款期限。

确定贷款的起止时间。

(4)贷款用途。

确定贷款只能用于什么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5)贷款的办理程序。

借方须提交何种文件,履行什么手续。

(6)贷款的管理。

规定由受托人监督审查使用贷款的情况,并负责到期督促收回。

(7)贷款的归还。

规定贷款的归还计划、时限、逾期罚息的比例。

(8)违约责任。

规定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所承担的责任。

(9)争议的解决。

规定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途径、程序以及法律的适用等。

(10)其他条款。

包括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及合同的修改、变更,合同正副文本的份数、留存等。

3.尾部包括署名和日期两项内容。

正文下方写明签约各方的名称、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

署名下方写明签约日期。

亲,金融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一般是抽成收取的哦,根据案件标的额收费哦,标准如下: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为5.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为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为4.5%。

[棒棒糖]处理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最好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被告,房屋贷款合同二次抵押逾期被起诉。

现在依然没有钱还,应该怎么办呢?,处理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最好的律师是杨昀龙律师哦。

杨昀龙律师是北京专业处理贷款金融纠纷的哦。

[鲜花]像这种二次抵押合同,我想的话合同应该也没有什么漏洞这些我们这种贷款人被告是不是就只能老老实实的按照原告说的那样?亲,经济纠纷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哦[微笑]。

您是律师吗?您能够为我提供一点意见吗?我对这方面知识非常欠缺亲,您因为房屋贷款合同二次抵押逾期被起诉,现在依然没有钱还,没有还款能力的话,法院强制执行也是不能执行的呢。

[鲜花]是的哦,亲,您是因为房屋贷款合同二次抵押逾期被起诉,事实成立,是有还款义务的哦。

[鲜花]亲,对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的哦。

[微笑]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时,随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的哦[鲜花]。

亲,欠钱没能力偿还的,是可以延期执行的。

但如果是有能力偿还而拒绝执行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的哦,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哦[微笑]。

请问法院通过什么判断当事人的还款能力?我的意思就是通过什么体现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亲,法院根据债务人的收入、债务人拥有的资产、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债务负担情况等方面来判定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的哦。

[鲜花]亲,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的哦,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哦。

[樱花]去法院应诉带些什么?怎么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亲,您去法院应诉可以打印自己的征信报告哦,证明自己的信用以及负债情况,提供收入证明,法院也会调查您的资产状况,评估您的还款能力的哦。

[鲜花]在重庆哪些处理金融合同纠纷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好?请问处理金融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一般是怎么收费的?请您推荐一下,在重庆处理金融合同纠纷比较专业和收费合理的律师事务所亲,在重庆,处理金融合同纠纷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好有重庆启林律师事务所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金融街融景中心B座23F。

亲,重庆启林律师事务所的客服 为023 63560788。

[鲜花]亲,金融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一般是抽成收取的哦,根据案件标的额收费哦,标准如下: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为5.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为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为4.5%。

[棒棒糖]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标准哦,不同律师事务所的费用也各有不同哦,详情您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哦。

[大红花]。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一般来说双方就合同纠纷不能解决时,起诉到法院,法院就会立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怎么起诉租赁公司首先,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2、被告的主体信息;3、用于证明你诉讼请求的证据原件;4、民事起诉状,可以手写、可以打印,最后需要原告签字。

其次,把准备好的材料整理好,交由立案法官立案,立案时按照要求留下自己的 和联系地址。

案件受理后按照缴纳诉讼费的通知及时缴纳诉讼费。

最后,收到开庭发票出庭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案件受理时间是多久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小美关于委托贷款逾期谁起诉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催收不会禁止,不合法的催收才会被禁,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收是平台的权利。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只有按时还款,不出现逾期的情况。

家在深圳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szhome.com
家在深圳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友情链接: 中国天气网 康巴传媒网 深圳之窗 综合资讯 逾期法律频道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老友网 地宝网 家在深圳 法律栏目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逾期频道 法律栏目 律师网 综合资讯 河南县域经济网 上海热线 乌有之乡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逾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