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逾期没还能协商吗-拆迁款未按时到账应如何赔偿

交通银行 2023-08-13 16:31:56

针对拆迁款逾期没还能协商吗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律律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拆迁协议双方签字后,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的情形,需要和拆迁部门协商变更,否则无权变更了。

拆迁款逾期没还能协商吗-拆迁款未按时到账应如何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1、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另外,宅基地或者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但是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是子女签订的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子女必须向征收方出具父母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订的安置协议便是无效。

2、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签订协议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虽然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协议是不合法,可导致协议无效,但在实际 过程中,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保存好证据极为重要。

3、协议内容导致协议无效拆迁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方案、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可以认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管理秩序,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4、签订主体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也是决定因素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具体就是指如果家里有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和小孩,他们是不能作为签约主体去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

拆迁的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 机关。

2、区、县 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 。

市、县级人民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 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拿到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的时间一般在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

拿补偿的时间要在搬迁之后,也就是先补偿、后搬迁。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

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规的征地或者拆迁,都是要提前公示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方可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此外,国土资源部的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提出:被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拆迁款逾期没还能协商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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