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逾期律师函
近期,我行发现您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尚未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根据我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您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遗憾的是,您未能履行这一义务。为了保护我行的合法权益,我行决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您发出此函。
二、违约情况
根据我行的记录,您的贷款账户编号为 ,借款金额为 元,借款期限为 天。您在 年 月 日借款,并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归还本金和利息。然而,截至目前,您尚未全额偿还贷款。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约定利息逾期付款后,按日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合同约定利率的×倍。根据合同约定,我行享有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拍卖抵押物等。
四、律师函意义
本函为律师事务所代表我行向您发出的正式通知,提醒您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希望通过此函,促使您尽快还清贷款,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五、法律救济措施
如果您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救济措施,以保护我行的权益。这些救济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提起诉讼:我行将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您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逾期利息和我行的诉讼费用;
2. 查封、扣押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我行有权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您的财产,以保障我行的债权;
3. 拍卖抵押物:如果您的贷款有抵押物,我行有权通过法律程序拍卖抵押物以偿还债务;
4. 向征信机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行有权将您的逾期信息报送给征信机构,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
六、解决方式
为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我行建议您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和相关费用。如您无力一次性偿还,我行也可以考虑与您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以便您逐步偿还贷款。
七、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函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及时联系我行的客服部门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我行强烈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贷款合同,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逾期还款不仅对我行的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请您立即采取行动,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