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行政诉讼起诉费逾期、最新规定和相关消息汇总,了解逾期问题相关最新政策,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法律主观:
当事人没钱交诉讼费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2、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但是也要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
法律客观:
撤诉不交诉讼费怎么办撤诉只需缴纳一半的费用便可。
申请撤诉时法院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
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