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协商还款成功通知函,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协商还款成功通知函的后果和应对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
可以拒签律师函,甚至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传票。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催收通知送达的方式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人故意的,催收通知可以用律师函的方式邮寄到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律师函的本质、功能与运用1、律师函的本质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
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
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2、律师函的功能(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 的。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