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逾期月利息一般是多少,怎么协商减免罚息?

建设银行 2023-10-20 20:13:58

遭遇借条逾期月利息一般是多少,我的经济状况一片凋敝,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本文了解借条逾期月利息一般是多少的后果和应对 。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有约定借款利息,超过借条还款日期的利息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计算。

借条逾期月利息一般是多少,怎么协商减免罚息?

但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上的利息约定 :
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即利率。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

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定是多少(一)借期内利息1、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A、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

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计付利息的上限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前述 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逾期利息1、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还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利息的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钱高利息算犯罪吗民间借贷的高利息如果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犯法。

在该范围内的利息,属于合法的利息;
但如果超过该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

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债权人可以不予返还。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银行借款利率一般多少是合法的根据最新的有效的规定,年利率在36%之内就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年利率最高为36%。

在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当中,对于民间借贷利息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无息借贷。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果超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

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

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息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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