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逾期处罚需要了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逾期催收方式包括上门催收、短信、 等多种途径,通过本文可以了解如何通过协商减轻催收压力。
为了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理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关系,增强金融机构资金自求平衡能力,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现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的内容(一)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
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
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缴存款范围见附件二。
(二)将现行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缴来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
(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现行的13%下调到8%。
准备金存款账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四)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其总行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
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行。
城市信用社(含县联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现行体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存入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
经批准,已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其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统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五)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旬第五日至下旬每四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行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旬末该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8%。
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暂按月考核,当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金融机构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月末该机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8%。
从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机构统一实行按旬考核。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人按旬(旬后5日内)将汇总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
执行按月考核存款准备金的城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按月(月后8日内)将汇总的全系统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
自10月份起统一执行按旬(旬后5日内)报送一般存款余额表的制度。
各金融机构按月将汇总的全系统月末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定期对金融机构上报的有关数据进行稽核。
从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法人每日应将汇总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
(六)金融机构按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的8%,人民银行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利率处以罚息。
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出现透支,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金融机构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八条予以处罚。
上述处罚可以并处。
(七)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缴来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备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权平均7.35%)统一下调到5.22%。
同业存款利率不得高于准备金存款利率。
2015年9月11日央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
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
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将存款准备金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
为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
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
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将存款准备金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财政性存款属于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由于中央银行不直接对单位开户办理存款,所以,一部分财政存款存在商业银行,根据规定,这些财政性存款要定期缴存到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给予商业银行手续费。
财政性存款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性质上是不同的。
中央银行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设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各商业银行按准备金率将吸收的商业银行缴存到中央银行,存入本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中央银行按规定的利率付给商业银行利息。
另外,准备金账户还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往来账户,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都通过准备金账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