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借款人逾期还款后是否会起诉,取决于银行自身的决定。然而,如果借款人欠款金额达到一万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这将被视为刑法中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当然,如果欠款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项和利息,并且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处理逾期问题,可以要求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协商解决,银行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如果银行在诉讼中获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的其他财产。然而,如果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强制执行,法院会终止或中止本次执行。当借款人将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构成信用卡诈骗活动:
根据数额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不同,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和罚金也不同。例如,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