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贷款逾期十三年不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信用卡有过逾期能不能贷款买车信用卡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但有时会因为忘记还款导致逾期的情况,以后如果需要贷款买车或买房的话,会对其有影响吗?信用卡有过逾期能不能贷款买车呢? 1、 信用卡逾期能不能贷款买车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在近两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逾期,那么就无法办贷款买车。
2、 如果只有一次信用卡逾期,而且逾期的时间不长,已经还清,还是可以申请贷款买车的。
3、 假如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达到90天以上,还上了征信黑名单的话,那就不能申请贷款买车。
持卡人想要买车的话,只能等到不良信用记录消除后,才能申请贷款买车。
信用卡逾期也不是永远会保留记录,持卡人在逾期以后,全额还清欠款,之后继续使用信用卡消费是,可以按时还款,那么5年后,之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就会自动消除。
欠银行钱20年了还用还吗那要看银行有没有追溯你,如果有法院还是要找你还钱给银行。
如果没有追溯,银行又不再起诉你了,那就不用了。
银行贷款20年没催收还是仍然有效的,但是账户估计就被银行“核销”掉了,这一类的贷款属于“没法回收”的范畴内,会在银行的利润内注销掉,而且银行会将这笔账挂起来,就不会对借款人进行再次催收,不过是会影响征信的,会留下不良贷款的记录。
用“失效”这个词语形容20年前的贷款,这有些不恰当,用银行的的专业词汇来讲,叫“坏账”。
不管是20年前的银行,还是20年后的银行,银行的每一笔账目都是有记录的,银行之所以没有在20年后催收这笔20年前的贷款,是因为银行在结算的时候将这笔贷款列为“坏账”,然后进行“核销”了。
所谓的“贷款核销”,就是银行经过多方努力,仍然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不良贷款,这笔贷款会在银行的利润中“注销”掉。
这意味着,银行贷款“不用还了”。
虽然银行贷款不用还了,但记录还是存在的,我国的银行征信系统是2006年才启用的,而20年前是早于这个年份的,当时采用的是手工记账的方式,后来启用电脑记账以后,之前的手工账单也全录入了计算机记录。
因为贷款已经被“核销”掉了,所以输入银行的就只是一个记录,征信记录上会将借款人列为“贷款不良”,除非将贷款还上,5年之后这个记录才会消失,不然会一直存在。
所以,20年前的贷款仍然有效,也会存在在个人的征信记录内,但银行不一定会再次进行催收。
银行贷款十五年没有偿还,现在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的。
因为十五年没有起诉,不一定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件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不得在立案时主动审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不得以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给立案。
所以,只要银行起诉,无论多长时间,法院都会立案受理的。
金融贷款还不上的话,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并且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
小编补充:贷款15年了,银行贷款利息加上逾期加罚利息早已超过了本金。
假如银行现在起诉的话,银行必须向法院提供有效的证据,银行才能胜诉。
在这15年过程中,银行有没有主张权利这个很重要。
按照担保法规定,诉讼时效为借款到期后起两年,超过两年未主张权利,即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即便受理,也会依法银行已经放弃了权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贷款到期后,银行会及时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一次,重新计算又两年,依次类推。
银行诉讼时效中断采取的措施:1、向借款人签发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书,借款人需要在上面签字。
2、后续的少量结息。
以上两种方式是法院比较认可的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所以,这个问题就是银行要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问题的关键还是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没有,如果你签过银行的催收通知书,并且现在时效以内,银行就会胜诉;如果没有签过,这么长时间了,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会以超过了诉讼时效而驳回银行起诉。
银行贷款十五年没有偿还,现在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的。
因为十五年没有起诉,不一定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件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不得在立案时主动审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不得以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给立案。
所以,只要银行起诉,无论多长时间,法院都会立案受理的。
小编补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贷款逾期十三年不还,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