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金融起诉函
一、起诉理由及背景
近期,我方作为借款人与招联金融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其义务,导致我方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鉴于此,我方不得不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被告违约行为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我方向被告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利率为年化10%。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年,并规定了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被告在借款合同中明确承诺的还款义务上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被告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偿还。现已超过该期限,被告至今未进行任何还款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若被告未按时偿还借款,我方有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不仅未支付逾期利息,还对我方提出的催款要求置若罔闻,以逃避其还款义务,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三、损失计算及索赔金额
根据上述违约行为,我方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我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根据我方的初步估算,被告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100万元。同时,我方还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鉴于此,我方决定向法庭提起诉讼,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我方的各项费用。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要求法院判决如下:
1. 被告立即支付逾期利息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2. 被告承担我方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3. 被告立即履行借款合同中的还款义务,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偿还。
六、附带诉讼请求
1. 被告提供相关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证据,以证明其未履行还款义务;
2. 被告不得隐匿、转移、变卖其财产,以免影响本案的执行。
七、补充说明
1. 本起诉函及其附件的正本一份,请法院核实后退还;
2. 请法院在指定时间内传唤被告到庭,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3. 请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支付我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我方的各项费用。
我方对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希望法院能给予公正的审理,并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我方也将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本案得到公正的解决。
特此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