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离柜起诉的规矩,了解银行离柜起诉的规矩法律流程,逾期过多案件可能会移交分行处理。逾期信用卡还款可能会移交法务部,建议您保持良好信用,避免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离柜概不负责”、“后果自负”、“与本公司无关”、这是我们随处可见的提示语。
其实我非常反感这样的霸王条款。
尤其是作为银行,用这样的双标条款,用来约束老百姓,我觉得更不合适,更加不合理。
如果储户多拿了钱,银行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储户,因为他们的取证非常简单。
银行每天下午都会进行账目盘点,如果发现账目和现金不符,那就会通过调查监控视频,来分析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视频会一帧一帧地慢放,所以,想要查到哪个储户多领了钱,非常简单。
银行有你的个人全部资料,所以,你如果有幸多拿了钱,没有归还,但是不管你是有意无意的,都是不幸的。
一句话:
只要是在银行的钱,那就属于国库!你多拿了,那就是不当得利,那是违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取了一笔钱,当场我没点数,出门被贼偷了,但是小偷又抓不到,事后发现被银行起诉不当得利。
这笔钱我既没有花,又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算不算不当得利呢?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账,该怎么办?理论上来说,我们也一样可以通过让银行调查监控视频,来确认是不是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导致储户的损失。
但是,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银行并不会让你个人去看监控视频的,因为这涉及到商业机密,比如储户的信息泄露,账户信息泄露。
其二是银行已经规避了责任,但是规避责任不等于就没有责任。
如果你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确实是银行少给了钱,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机关来调取监控视频,取得证据。
并挽回你的损失。
不管是银行也好,个人也罢,我们都有维护自身申请权益的资格,不能说因为你提示了,你规避了,你的错误就不存在了,你该承担的责任就可以帅锅了。
可以告,但是证据难以获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因此,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相对应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当事人认为银行少付了钱构成不当得利,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但是能证明不当得利的证据,应当是在银行付款场合的录像或其他证据。
现在问题是,当事人可以要求提供当时的录像,但这个录像只能证明银行付款了,到底能否确实充分证明银行付出的数额准确,不能说有把握。
为此,当事人可以要求调取银行付款的冠字号记录,以辅助证明银行是否足额取款。
所以,如果发现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银行不认,你一样可以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但前提是,你得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银行确实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