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没钱寄送律师函如何处理?该怎么协商?你必须了解的逾期没钱寄送律师函解决方案。不同情况下,逾期的后果是什么?点击了解更多!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
1、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
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律师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到时你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
它只是告知对方的态度、诉求等。
可以私下解决。
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
如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起诉)。
如对方已起诉,也可协商解决的。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欠钱收到律师函不理的,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另外,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及时还钱即可。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 、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有敦促警告的作用,在收到律师函后履行了自身的义务或者停止了某种侵权行为将不会被起诉,反之则可能被起诉,答复或者公示类的律师函多数不涉及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