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京电费逾期一个月怎么办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律律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电费发行后,供电企业会先通过微信账单、邮件等方式告知您的电费已发行,请您在缴费期限前缴纳;如已超过缴费期限仍未缴费的,供电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计收电费欠费违约金。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建议您可以通过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 信公众号>进入“我的用电”>“电费查缴”>“我的电费单”>点击“查看详细”进入查看详细界面可以查询到该月电费金额、抄表时间、违约金起始日等电费详情。
通过上述途径查询电费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 gt;“个人中心” gt;点击“+”或“开始”,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欠交电费,供电局要停止供电,是民事纠纷,供电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付电费、违约金、承担诉讼费,法院调解或判决偿付,不按时偿付,供电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按照电力工业部令《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没有在期限内缴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违约责任,说白了就是滞纳金违约金。
从逾期之日起,到交纳完成之日止,居民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超过30天可以停止供电。
小编补充:1.从2019年开始电费不交也会上征信的,不过这个是有特定的条件的,一般来说电费只要超过两个月不交电费,那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肯定会进行催交的,而经过多次催交之后依旧还是没有交电费,那这个就是属于逾期未缴纳电费,是需要上征信的,还有一种就是大型用电客户和一般的工业用户经过多次催缴,逾期未缴清电费的也是会上征信的。
2.如果你觉得电费收费不合理,那你可以去当地的物价局投诉,物价局肯定要出面解决这件事情,不过我觉得这个情况是比较少的,绝大部分地区的电费收费标准都很合理。
在你使用电的时候,不要出现浪费的情况,不然就会增加你的生活成本。
3.在国内,使用国家供电局提供的电能,是需要交纳相应的电费的。
但近年来,使用电且不交或逾交的情况越发突出,所以,国家针对此现象做出电费违约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中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电费发行后,供电企业会先通过微信账单、邮件等告知您的电费已发行,请您在缴费期限前缴纳。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1)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在此期间,您还能正常用电;如已超过缴费期限仍未缴费的,供电企业会通过短信、邮件、 或上门派发催缴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收;经催收后仍未缴费的,将依法执行欠费停电。
为避免停电影响到您的生活,请按时缴费,感谢您对供电事业的支持。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南京电费逾期一个月怎么办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