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腾信贷款逾期2年-中腾信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广发银行 2023-08-08 18:21:25

针对中腾信贷款逾期2年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小美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中腾信贷款公司应该是倒闭了。

中腾信贷款逾期2年-中腾信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9月16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张军及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

约定张军向对外经贸信托贷款67326.32元,贷款期限36个月,分36期还款,每期还款2333.89元。

中腾信上海公司接受对外经贸信托的委托负责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咨询、受理、日常管理及回收等。

同时中腾信上海公司也接受张军委托提供贷款咨询、协助申请贷款等服务,收取服务费。

张军收到贷款后开始陆续还款,至2016年1月拖欠本金及利息54000元,到期应还款1万元。

2015年11月1日,中腾信深圳公司与李甲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由中腾信深圳公司指定债务人,李甲通过 提醒、寄送信函、上门拜访等合法方式,督促债务人按时还款。

后李甲找到李乙及邱某,约定共同向张军催要欠款,闫某某听说后加入其中,邱某找到王某某陪同,五人于2016年1月30日到张军工作单位沈阳桃仙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站楼的办公室向张军催要欠款。

在张军办公室催收期间,邱某与张军发生冲突,经机场警务部门处理后双方表示互不追究、协商解决。

后五人持续跟随张军催还欠款。

1月30日上午11时许,张军给边某某(张军妻子)打 询问能否拿出点钱还债,边某某答复“没办法、先拖一拖”。

30日晚上8点,催收人员王某某离开。

当晚,张军单位领导派杨威等两名同事陪同其在桃仙机场宾馆住宿至第二日早晨。

期间催收人员李甲、李乙、邱某及闫某某未离开宾馆。

法律分析:借网贷不还一般会产生以下后果:一是承受平台高压式的催收。

借款人在严重逾期后,借款平台会不断打 给借款者本人及其亲朋好友,迫使其还款。

二是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

三是面临全国信任危机。

现在网贷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

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

四是人行征信产生污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中腾信贷款逾期33天后,无钱偿还会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仍然不能偿还债务,法院可以划拨、冻结相关的财产,并且纳入失信执行名单;如果被法院裁定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法律依据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1、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4、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腾信贷款逾期2年,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家在深圳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szhome.com
家在深圳 ©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友情链接: 中国天气网 康巴传媒网 深圳之窗 综合资讯 逾期法律频道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老友网 地宝网 家在深圳 法律栏目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逾期频道 法律栏目 律师网 综合资讯 河南县域经济网 上海热线 乌有之乡 家在深圳 逾期频道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逾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