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获取新新贷公司相关数据,同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对每位投资人的投资及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
通报还指出,该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进行登记备案。
原公司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信贷部等相关人员,自警方通报发布之日起,全额退缴所获工资、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
新新贷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
平台借款人应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
此外,公告表示,目前新新贷方面尚未接到任何关于停止兑付的通知,并承诺将退款情况及时披露,退款款项将全部用于出借人的兑付。
根据上海虹口警方12月28日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虹口警方根据投资人报案对新新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新新贷法人张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指出,自2013年10月起,新新贷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新新贷”线上理财平台,以承诺支付5%至10%不等的高额收益为饵,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集资款被用于公司运营、还本付息、对外出借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