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逾期三年怎么算-坏账3年

光大银行 2023-08-11 03:49:45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坏账损失逾期三年怎么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应收账款做为坏账损失的标准不是以时间来进行的。

坏账损失逾期三年怎么算-坏账3年

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扩展资料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一)直接转销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这种 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备抵法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

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参考资料来源: 坏账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小编补充: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

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

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

企业的坏账损失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

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谈起。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

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法律分析:企业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

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法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法规的 进行核算。

法律分析:企业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

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法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法规的 进行核算。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坏账损失逾期三年怎么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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