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逾期不还钱的案例分析这类的法律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处理?下面由小编花花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1)本案审判员在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主持调解,违反调解自愿原则。
调解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自愿,本案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审判员就不应主持调解,应当依法及时判决。
(2)本案审判员以判压调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调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协商达成的,不能靠威胁或压制手段勉强达成协议。
(3)本案中审判员在调解书送达前,事先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是不合法的。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签收前,当事人可以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
签收调解书应当在调解书送达时进行。
未送达先签收的做法是错误的。
1、李某的法律后果应由王某的儿子承担。
2、药应由王家出钱买下,因为李某在此案中是受托人,其行为完全按照王某的委托行为,没有任何不遵从委托的地方。
并且买下该药材后,因委托人死亡,但他们的委托事实仍存。
王某的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出钱买下。
关于“①”问题,我认为应当按照失踪人口案件立案;关于“②”问题,因为死者家属提出过控告,但因证据问题没立案,按照法律规定,此案不存在追诉期的问题,乙会被起诉的,但是不会出现死刑判决。
给你法条: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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