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有哪些

工商银行 2023-08-01 06:27:33

随着信用卡网贷的使用人数越来越多,逾期的情况也常有发生,那么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又会给各位网友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呢?今天就由小编带着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疫情期间信用卡利息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有哪些

可以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但没有减免逾期利息的相关规定。

部分银行会实施客户信用保护机制,对因疫情影响还款逾期的,可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

银行会采取措施以此减轻用户和企业的还款压力,但并未对个人用户的信用卡逾期利息是否减免作出规定。

小编补充:中国银行方面介绍,疫情期间(根据 安排),所有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 工作人员、疫情相关患者(确诊、疑似、医学隔离人员等)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客户,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不视为违约。

工商银行方面出台举措,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人员的服务保障。

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入违约客户名单。

民生银行方面提出,减免息费,切实保障公众征信权益。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部队官兵、 公务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及其配偶,如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民生信用卡逾期,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或全民生活APP人工客服反馈,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减免自疫情开始至申请期间的利息费用,调整该期间产生的逾期征信记录。

有些银行信用卡逾期利息可以减免。

疫情期间,很多银行出台了相关信用卡逾期利息减免的政策。

如中行:对报名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 部门工作员,及其诊断病人、疑是工作人员以及直系亲属,肺炎疫情期内在中行、中银富登农村商业银行、中银消费金融业公司的个人信用贷款、信用卡消费产生贷款逾期的,将给与还款日宽限,不记为毁约,不记入本人征信逾期纪录。

信用卡疫情减免政策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不可以减免,因为信用卡还款它是当事人的最基本的一种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信用卡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 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三十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疫情期间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疫情物业费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如果协商不成的,不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减免物业费属于对物业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当中117条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型冠状病 疫情大面积爆发,直接导致 部门出台封城、实施交通管制、延长假期等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根本无法预见,完全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

出租人可基于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但承租人可基于公平原则主张对停业期间租金予以减免。

参照“非典”期间的相关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例,多地法院均对于非典停业期间的房租的免交请求予以支持。

司法裁判对于突发疫情引起合同纠纷的基本处理思路:能履行则按公平原则调整、不能履行则按不可抗力减免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期间逾期减免政策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催收不会禁止,不合法的催收才会被禁,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收是平台的权利。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只有按时还款,不出现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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